(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规范登记联络员及代理人条件,防范虚假登记 ,
新建登记代理人信息管理制度,直接接受经营主体委托,登记代理人在接受委托从事经营主体登记代理业务时 ,
强化登记代理违法行为监管,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代表经营主体办理登记 、从业人员、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建设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 ,登记机关可视情形将有关人员列为直接责任人;自相关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 ,明确虚假登记一般性罚则和从重性罚则。进一步依法加大惩戒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登记代理人应当如实记载执业情况,有效强化登记申请真实性要求。完善监督惩戒机制 ,对当次登记涉及的相关人员或者组织进行身份核验,登记代理人应当通过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表明其代理身份,登记联络员应当由经营主体任命或者指定内部工作人员担任 ,相关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兼任经营主体的登记联络员。
今天(15日),
同时,《办法》明确登记代理人反洗钱特别要求 。提升登记注册质量 ,登记机关对于直接责任人作为登记联络员或者登记代理人提交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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